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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居住小区电瓶车集中充电等问题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4-11-13 04:14:01 作者: 半岛官网入口网页版

  

  日前,金山区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新建住宅项目电瓶车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区电瓶车集中充电和停放,预防和减少火灾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来看看具体内容。

  对于新建住宅项目,电瓶车集中充电及停放场所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在实现从土地出让到竣工交付以及运维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金山区新建居住小区电瓶车建设依照什么规范?有哪些指标居民关注度高、要划重点?

  目前按照《电瓶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执行,重点是停车指标、电瓶车库出入口规定。

  新建建筑非机动车停车指标中,电瓶车与非电瓶车之比不宜低于 4:1,充电插座数量不宜小于电瓶车总车位数量的 50%。

  电动自行车库设在地面层以外的其他楼层时,宜设置踏步式出入口或坡道式出入口。踏步式出入口推车斜坡的坡度不宜大于20%,中间双向坡道净宽不应小于 1.00m,踏步式出入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 2.10m。坡道式出入口的斜坡坡度不宜大于15%,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 1.80m。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并设置排水设施。

  新建住宅项目在土地出让阶段,将充电设施及停车场所建设管理意见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新建住宅项目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阶段,有关部门指导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严格落实合同要求。

  施工图审查期间,充分审查建筑设计企业提供的电瓶车集中充电及停放场所设计图纸,确保其建设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依托新建住宅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开展电瓶车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的验收。

  新建住宅项目在申请交付使用前,建筑设计企业将电瓶车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的有关的资料移交至前期物业企业。

  充电设施与停放场所产权归属业主共有,并纳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运维管理范围。

  区规划资源局负责优化完善现有新建居住区规划许可管理流程,实现从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建设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公示和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到建设工程完工验收的各阶段管理。

  区建管委负责加强新建住宅项目电瓶车集中充电及停放场所的设计审查工作,依托新建住宅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组织电瓶车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的验收工作。

  区交通委负责对新建住宅项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审核,明确新建住宅项目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面积要求。

  区房管局负责在区交通委核定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基础上,督促建筑设计企业落实电瓶车充电设施配比要求,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电瓶车集中充电及停放场所的运维管理工作。

  各街镇(高新区)负责住宅项目建成交付后指导和推动建立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一同参与的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运维管理机制,加强建成后日常巡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置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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